药物评价研究杂志

期刊简介

  《药物评价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78年,是由中国药学会和天津药物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国家级药学科技学术性期刊,办刊宗旨:报道药物评价工作实践,推动药物评价方法研究,开展药物评价标准或技术探讨,促进药物评价与研究水平的提高,为广大药物研究人员提供交流平台.读者对象:药品管理、新药研发、药物临床应用、药学教育等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CRO组织、生产企业、药品管理与审评机构的研究人员、管理人员、临床医生和研究生等。

  《药物评价研究》杂志是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而创办的,随着国家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的加大,新药的临床前和临床阶段评价,甚至已上市药物的再评价等的重要性均日益突显。但国内尚无药物评价方面的专门性杂志,相应的研究内容散在药学、中药学、药理学、临床医学等相关的杂志中。

SCI论文的作者修改:何时可行,如何操作?

时间:2024-06-14 09:34:52

SCI论文的作者可以修改吗?这是许多作者在论文发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SCI论文作者修改的相关事宜。


SCI论文的作者修改:何时可行,如何操作?


首先,要明确的是,许多学术期刊对于作者的变更持谨慎态度。如果所投刊物明确禁止作者变更,那么我们就必须遵守这一规定。在期刊允许变更的前提下,我们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仔细考虑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


SCI论文的作者变更通常包括增加作者和删减作者两种情况。删减作者的行为往往不被SCI刊物所欢迎,因为这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如版权归属、贡献分配等,最严重的后果可能是直接拒稿。而增加作者的情况则相对更为普遍,但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SCI论文修改作者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明确的理由。例如,在审稿人要求补充实验或数据时,确实需要更多的人手来完成这项工作,并且新加入的作者确实对论文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这种情况下,增加作者是有理有据且完全合理的。但如果论文本身并没有太大的改动,却突然增加了一个作者,且没有明确的理由,那么这样的变更很难被编辑接受。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如果新增的作者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那么原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必须保留。同时,新增第一作者必须满足补充实验工作量为原稿件一倍以上的条件。如果新增的作者仅仅是对文章撰写或修改做出了贡献,那么他们通常无法被增加为第一作者。


总的来说,SCI论文的作者变更需要谨慎对待。作者需要详细了解所投刊物对于变更方面的具体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SCI论文作者修改的全部讨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欢迎咨询云平文化在线编辑!